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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9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⒈项目选题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江苏特色,并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
    2.2009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确定以下重大研究领域: 
    (1)科学发展观问题研究;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4)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研究;
    (5)江苏建设教育强省战略问题研究;
    (6)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研究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7)我省优势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
    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教育改革、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报的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至2011年底),个别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请予注明。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3.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4.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给予倾斜。省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申报办法
    ⒈此次申报包括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两类。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由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并立项,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指导项目由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⒉今年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6万元。
    ⒊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年省教育厅继续设立面向辅导员的专题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校专职辅导员(包括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如院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任职年限满1 年以上,由学校辅导员管理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我校限报专题研究项目5项。
    4.所有项目均由专家评审产生。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
    5.此次项目申报仍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30项。
    三、 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申报个人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和电子数据各一份)报送社科处。联系人:刘梅,联系电话:87979369,电子信箱skc@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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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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