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的范围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08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的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立项项目办理正常结项,对2005年至2007年之间立项项目进行清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09〕5号),对2004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任何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要求
(一)中检要求
2008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交学院,学院于12月21日前将材料及《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
(二)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材料及《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版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2005年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延期。
附件:
人文社科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