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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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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有关部门:
2010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着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全面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以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重点内容。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重点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研究的实际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重点关注具有江苏特色和优势的学科前沿问题。
三、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到省规划办网站查询)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 (选题包含在《课题指南》范围内,不单独设置)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主要用于扶持青年研究人员,申报者年龄必须在 40岁以下,申报的课题包含在《课题指南》范围内,不单独设置)。 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 4万元、 2万元、 2万元。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项目类别,并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 16个学科门类,申请书要根据研究内容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门类,自行选择相关学科门类进行申报。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报者可申请自选题目并按学科申报。
五、《课题指南》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报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选题(由研究内容决定),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六、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三年, 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 ;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一般在一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七、申请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
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八、申报人要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九、 鼓励科研单位联合党政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协作攻关,提供配套课题经费。鼓励申报人所在单位为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课题经费。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的协作攻关课题优先立项。
十、本年度对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异地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集中复评相结合的办法。 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 项目评审补偿费(微机录入、评审材料、通讯等费用)收费标准:重点项目每项为 150元,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为 100元。
十一、获准立项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必须为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采用刊发,才能结项。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其它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实行专家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样书2套。
十二、 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十三、请各学院、各部门于 7月1日前把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含活页)一式 4份报送校人文社科处,电子档发送至skc@yzu.edu.cn。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意文,联系电话:87979369。
附件:1、
2、
3、
人文社科处
2010年6月12日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编:225009 电话:0514-0514-87979369(办) Email:skc@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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