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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申请书、活页填写的有关要求,将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在形式审查时注意把关。

  一、封面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一般、青年、一般自选、青年自选。

  封面学科分类:只写一级学科。不能写二级学科或未列入国家社科基金学科分类里的内容。

  负责人所在单位:只写一级单位扬州大学,不能写成扬州大学**学院。

  二、签名页

  不能忘记签名或漏签名(7份材料只签第1份,或少签1份),日期与封面日期一致,签名要求手写。

  三、数据表

  主题词:要求不超过三个,并反映申请的内容。

  项目类别:同封面的项目类别。注意青年项目的申报有年龄的限制,对成员也有年龄的限制。

  学科分类:这里的学科分类要求写到二级学科。

    负责人姓名:在录入系统的时候,名字是两个字的同志,不要在中间加空格。    申请经费部分:一般额度请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当年公告额度的高限来申请。不必多写或少写,更不需要有零头。

    预计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到三年后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不能随便写成6月31日。

  四、课题论证部分

   建议尽量能压缩在4000字内。

   五、经费预算

   要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来进行填写。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均不得超过预算的10%,均不宜超过1万元,管理费一般和青年项目是2000元,重点是3000元,不得超过。

  六、申报资格问题:一般项目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申报。

  请各单位提醒申报者在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意见栏中统一打印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上报”的意见,日期也写上“2011年2月20日”。

                                      人文社科处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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