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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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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第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三类奖项:
1.决策服务奖
主要奖励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而开展的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2.理论创新奖
主要奖励对认识教育规律、促进学科发展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显著引领作用的优秀理论成果。
3.实践探索奖
主要奖励对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显著应用和推广价值的优秀实践成果。
三类奖项合计设置一等奖15项(每项奖金4000元)、二等奖60项(每项奖金2000元)、三等奖120项(每项奖金1000元)。
二、成果形式
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三类:
1.专著(论文)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编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辞书、年鉴、史志、研究综述等。
3.调研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经济价值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翻译、编译作品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计算机软件、仪器设备、音像制品以及教材、教参、教辅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三、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⑴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为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无著作权纠纷。
⑵非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只要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也可以申报;
⑶已获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江苏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江苏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3.成果日期认定
⑴所有成果须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⑵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⑷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第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skc@yzu.edu.cn),同时,提交成果主件与附件一式六份。
三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成果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不能三类兼报。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意文,电话:87979369。
人文社科处
2011年5月30日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编:225009 电话:0514-0514-87979369(办) Email:skc@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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