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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检
2010年度项目参加年度检查。
检查重点:
项目研究进度、中期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变更情况
。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期检查表》(附件1)1份,由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并签名;
2、项目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
3、各学院、单位《中期检查一览表》(附件2)1份,电子文件请统一发至skc@yzu.edu.cn。
二、项目结项
2009年项目办理正常结项;2006-2008年未结项目列入清理结项,2006年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终结报告书》(附件3)一式三份。项目经费支出栏须经财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项目最终研究成果1套(提交的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用彩色笔在目录和正文处标出);
3、各学院、单位《终结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电子文件请统一发至skc@yzu.edu.cn。
三、具体要求
1、所有研究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者不计入研究成果。
2、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者,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文社科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2006年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项目。
4、此次项目检查,请各文科学院推荐1至2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附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将电子版发至:skc@yzu.edu.cn。
5、人文社科处项目年检与结项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12月1--2日
。
联系电话:87979369 联系人:张 锋
人文社科处
2011年11月17日
附件:
一、相关表格
二、参加年检及结项项目名单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编:225009 电话:0514-0514-87979369(办) Email:skc@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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