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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人文社科类成果登记和推荐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学校将对2011年度我校教职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研究与咨询报告等成果进行登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范围:本次登记2011年度全校教职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编著教材、译著等)及研究与咨询报告。
2、推荐奖励范围:2011年度全校教职工以第一作者、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扬州大学文科学术期刊榜》规定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人文艺术科学引文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2010年度符合奖励范围因未能提供原件而没有奖励的科研成果。
3、登记以学院(部门)为单位,
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统一表式,对照“填表说明”,认真统计
。同一篇(部)论文(著作)有多名作者的由第一作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增刊、专集(辑)不在统计范畴。
4、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作者须提供原件,并交其所在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奖励成果原件的收集、统计、审核和汇总工作。
5、对上述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 ,经学校审定后,对照《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于本学期结束前予以奖励(既在学术期刊榜期刊上发表又被收录或转载的论文就高奖励)。
6、虽在2011年度发表但未能在成果登记截止日前提供原件的成果,纳入下年度登记、奖励。
7、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于
2011年12月20日前
将科研成果登记表(加盖单位章)、成果奖励推荐表(加盖单位章)及奖励成果原件一并送人文社科处,电子档发送至skc@y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意文,联系电话:87979369
附件:1、
2、
3、
4、
5、
6、
人文社科处
2011年12月2日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编:225009 电话:0514-0514-87979369(办) Email:skc@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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