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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校内各文科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划办通字[2011]52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关于课题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两套样书。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5、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项目研究阶段由立项时间起(一般为7月1日),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完成时间要包括三个月的鉴定验收时间)。
      三、申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发布通知,确保本单位教师及时获得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准确信息,鼓励具有申报资格的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2、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为提高申报成功率,各单位应加强组织工作,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作用,注意整合力量,组织跨学科研究力量申报,鼓励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学院要注重减少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对质量不高的项目不予上报。
      3、凡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同类课题通讯初评入围者,可不经过学院初选程序直接上报。请各学院在附件10《扬州大学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4、各学院须对本单位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进行认真初评并排序。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者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按要求仔细填写申请书。活页论证是通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仔细研读活页中附的通讯评审意见表,精心论证。通讯评审意见表随同合页一起打印。
      2、申请书及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上交的申请书每页的内容必须与原表一致,不要发生表格串页、漏页现象。具体填写方式可参照《附件8:申请书填报范本(包括技术要点)》、《附件9:〈课题论证〉活页范本(包括技术要点)》。
      五、申报流程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2011年
    12月21日
    学校发布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知
    2011年
    12月28日
    学校召开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大会
    2012年
    1月5日左右
    学校举行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报告会
    (期间请各学院组织学科层面上的申报动员和咨询指导会,并将时间、地点告知人文社科处)
    2012年
    1月9日前
    申报人根据学科特点、前沿动态,精心选择研究方向,撰写初稿;人文社科处及时解答申请人填写过程中的有关疑义
    2012年
    1月12日前
    人文社科处、各文科学院邀请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探讨、指导修改
    2012年1月13日—2月12日
    申报人主动联系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2年
    2月13日
    1、申报人将《申请书》(初稿1份)填好后,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送交人文社科处(机关各部门在相应时间内直接送人文社科处);
    2、人文社科处对《申请书》(初稿)进行形式审查。
    2012年
    2月14日前
    各文科学院召开教授会或召集有关专家举行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评排序会议,并告知人文社科处派人参加
    2012年
    2月16日
    1、各单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文本一式7份。
    (报送时请按照1份申请书夹“6份活页+5份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即6份活页放在5份申请书上面再夹在1份申请书的第二、三页之间提交;
    另1份申请书及活页单独提交,供学校评审推荐时使用)
    2、各学院同时报送《扬州大学申报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览表》1份(电子版,信箱地址:skc@yzu.edu.cn)。
    2012年
    2月20日前
    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2012年
    2月22日前
    1、学校整体申报数据分析汇总、申报材料整理完善;
    2、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联系人:张 锋 电话:(879)7936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3:《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8:《申请书》填报范本(包括技术要点)
    附件9:《课题论证》活页范本(包括技术要点)
    附件10:《扬州大学申报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览表》
                           人文社科处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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