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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的总额为8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10项。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四、申报资格
      1.申报学校资格:申报学校应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者资格:申报期间其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3.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8)所有申报成果的项目来源原则上应是省部级以上项目。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五、申报步骤
      1.申报人登陆搣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攠(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2.各申报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1)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确保申报者及作品不存在政治争议;(2)成果范围和申报者资格是否符合相规定;(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4)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5)《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表达是否规范。
      3.2012年3月26日以前,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从“社科网”下载打印《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按要求填录、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送人文社科处。
      六、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9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在申报单位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skc@yzu.edu.cn。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意文,联系电话:87979369,邮箱:skc@yzu.edu.cn
      附件:1、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三月初后可下载)


                               人文社科处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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