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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2012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7个学科领域,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请人可自选题目。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2、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6万元、4万元、4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选题不单独标注。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3、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还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应用对策研究选题(由研究内容决定),一般要求按照选题核心研究内容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应用对策研究不受理自选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江苏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后出生);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各类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立项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撤项(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以及列入项目清理范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鼓励申请者联合党政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协作攻关,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的协作攻关课题优先立项。
      6、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三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二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请者请认真研读《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活页。申请书和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各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及活页(附件3)一式4份报人文社科处,并将《申请书》及活页、《申报一览表》(附件4)电子文本统一汇总发至:skc@yzu.edu.cn
      联系人:张 锋,电话:87979369
      
      
      
      



                              人文社科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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