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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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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省哲学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2年度检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年度检查的对象是:2007--201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不含后期资助项目、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
已报送结项材料的项目不需参加本次年度检查。
二、检查要求
1.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年度检查主要就项目进展、经费使用、重要事项变更等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进展情况检查
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对项目研究开展的具体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汇报。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年度检查将对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经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情况进行检查。
3.重要事项变更审查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规定,凡有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研究内容或成果形式、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严格履行变更申请手续。年度检查将认真审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确保变更申请中所填事由的真实性;严格审批延期申请,对项目研究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三、材料报送
1.《中期检查表》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变更审批表》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3. 受理年度检查材料截止日期:10月25日
请各单位以年度检查为契机,督促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严格规范使用项目经费。同时,要加强项目成果的推广与宣传,对于优秀的基础研究成果及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要及时向人文社科处或政府部门报送,以发挥其决策参考价值。
联系人:张 锋 联系电话:87979369
人文社科处
2012年10月12日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编:225009 电话:0514-0514-87979369(办) Email:skc@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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