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深化、拓展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
二、项目设置与申报
1、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2、《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重点领域和优先研究方向,具备相应学术积累、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的申请者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其中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鼓励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重要领域、方向与我国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集体攻关项目,鼓励这些研究领域与方向中优势学术资源的整合;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在《申报、评审书》中“申请者的承诺”下方签名,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5页),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评审书》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2、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
3、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0日之后出生)。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填报项目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资格参照以上要求。
4、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项,均以结项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于《申报、评审书》中。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 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 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活页(草表一份)填好后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统一于 2月27日送交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对草表进行形式初审并返还给申报者,以便参考修改。
2、各学院于3月4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送交人文社科处,愈期不予受理。正式申报材料包括:
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计算机填写);②6份论证活页;③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④《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机关各部门的申报材料请按相应时间直接送交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张锋 电话:(879)79369 信箱:skc@y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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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