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 |
人文社科处 |
发布时间 |
2014-03-06 |
| 通知标题 |
关于201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通知类别 |
校内通知 |
| 通知内容 |
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2014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2014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设基金项目(含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2年。
2.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的资助额度根据项目选题研究价值、项目论证情况综合评审确定,基金资助项目每项不低于8000元,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不低于6000元。
3.基金指导项目及自筹经费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每项不低于5000元。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应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紧密结合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项目名称自拟,项目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2.项目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注: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不得申报)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每人限报1项,基金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鼓励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组成项目研究小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主要面向校内一线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包括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且任现职满一年以上。项目研究应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2)在近3年的年度检查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3)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4.此次项目申报,省教育厅继续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学校将在申报汇总后择优推荐。学院须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在《申报一览表》中列出推荐顺序,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需安装使用Adobe Reader软件)和《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2.各单位于4月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限8个A4版面)和《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需院长或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盖学院或院学术委员会公章)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以“省高校哲社一般项目+学院或部门名称”为题统一发送至:skc@y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锋,联系电话:87979369。

人文社科处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