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 |
人文社科处 |
发布时间 |
2014-03-20 |
| 通知标题 |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 通知类别 |
校内通知 |
| 通知内容 |
各相关学院、部门、单位:
江苏省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本届评奖拟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成果的要求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1.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申报时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同一标题在同一刊物连续发表的论文,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由主编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收录其中的论文可由论文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独立申报。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人资格
1.参评成果的申报人须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人事关系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3.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奖励至前3名署名者。
(三)申报名额分配
本届成果奖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具有省级以上一级学科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学科3个及以上的高校限报40项;具有省级以上一级学科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学科1-2个的高校限报30项;具有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的高校限报15项;其他本科院校限报10项;高职高专院校限报5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及其电子版。
3.申报成果一式3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3本(套)。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3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程序
(一)此次评奖实行集中申报,请各学院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申报的成果履行初审手续。
(二)申报材料
1、报送电子版材料。根据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以推荐学校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申报人员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yzu.eud.cn,校人文社科处将汇总集中上报省教育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
2.报送纸质材料。请申报人员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校人文社科处,纸质申报材料数量、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一致。
申报工作联系人:问筱平,联系电话:87979369,邮箱:skc@yzu.edu.cn。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人文社科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