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 |
人文社科处 |
发布时间 |
2014-11-27 |
| 通知标题 |
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
| 通知类别 |
校内通知 |
| 通知内容 |
各相关学院、部门: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就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本次年度检查范围是所有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不含2014年度项目,详见附件1)。年度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如未按预期进度开展研究、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等问题,应进行整改。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变更审批表》),经校人文社科处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2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及上报材料
1、对照《项目任务书》,提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3,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提交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
4、暂不能办理结项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提出延期申请,提交纸质版一份。
凡2009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请各相关学院、部门以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为契机,对社科研究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学校在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为基础申报并获批更高级别研究项目情况;项目研究成果获奖及领导批示情况。书面报告不超过500字。
请各相关学院、部门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各项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魏训鹏;联系电话:79369;电子邮箱:skc@yz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