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苏发〔2018〕7号)要求,今年将评选一批为江苏改革开放40年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按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将推荐评选在社科理论方面的先进典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2个
2.先进个人:2名
注:先进集体须为处以下单位,不包括处级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众形象良好。
1.创造性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的业绩位居全国前列。
2.首提首创的改革思路或举措有重大突破,形成的经验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
3.对外开放实践中的先行者、领军者,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
4.相关工作举措及成效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者得到中央主要媒体的宣传报道。
(二)先进个人。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个人声誉良好。
1.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阶段,为改革开放理论创新发挥了关键性、引领性的作用。
2.带领所在集体开创性地进行改革开放实践探索,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工作成效明显、实绩突出,为加快改革开放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4.相关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个人先进事迹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宣传报道。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门须结合上述推荐条件,组织在社科理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对象汇总表》,于5月29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skc@yz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