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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为江苏改革开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苏发〔2018〕7号)要求,今年将评选一批为江苏改革开放40年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按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将推荐评选在社科理论方面的先进典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2个

 2.先进个人:2名

 注:先进集体须为处以下单位,不包括处级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众形象良好。

 1.创造性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的业绩位居全国前列。

 2.首提首创的改革思路或举措有重大突破,形成的经验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

 3.对外开放实践中的先行者、领军者,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

 4.相关工作举措及成效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者得到中央主要媒体的宣传报道。

 (二)先进个人。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个人声誉良好。

 1.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阶段,为改革开放理论创新发挥了关键性、引领性的作用。

 2.带领所在集体开创性地进行改革开放实践探索,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工作成效明显、实绩突出,为加快改革开放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4.相关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个人先进事迹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宣传报道。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门须结合上述推荐条件,组织在社科理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对象汇总表》,于5月29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skc@yz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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