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学校近期出台了《扬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扬大社科〔2018〕19号)文件(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人文社科处定于1月11日召开“暂行办法”文件解读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14:30
2.地点: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二楼多功能厅
二、参加对象
1.各学院科研秘书;
2.自执行《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条例(试行)》(扬大社科〔2012〕6号)文件以来的所有实施经费配套的科研项目负责人;
3.人文社科处全体工作人员。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