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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19年江苏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课题纳入2019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面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省内的党校、社科院、高校以及全省政协系统有关单位。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这一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我省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3个招标研究选题,其中重大研究课题1个,重点研究课题2个。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重大课题每项课题资助20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8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重大课题设首席专家一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六、投标课题要求

  1. 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 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重大项目《投标书》、重点项目《申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 课题完成时间根据实际需要,重大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专著(不少于10万字);重点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

  6. 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利于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有利于推动我省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研究成果由省政协办公厅、省社科规划办通过内刊等途径报送全国政协、省领导,未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不得以立项课题名义公开发表。

  七、具体事项安排

  1. 申报材料:(1)重大项目《投标书》和重点项目《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版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2)重大项目《投标书》和重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发送至skc@yzu.edu.cn。

  2. 申报日期:2019年3月6日—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相关程序:招标单位对重大项目《投标书》、重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中标课题。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禹良琴,联系电话:0514-87977071。


人文社科处

2019年3月6日

1.2019年江苏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选题说明.doc

2.江苏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重大课题投标书.doc

3.江苏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课题申报书.doc

4.重大项目申报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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