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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横向项目管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校横向项目管理,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发〔2017〕385号)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我校教职工与委托单位签订的横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及发票必须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现将横向项目立项、合同认定登记具体流程通知如下:

1. 项目负责人登录“扬州大学财务管理系统”,选择“科研经费管理系统”,网上申请项目立项,获得合同编号。

2. 项目负责人填写《扬州大学合同审批表》(附件1),学院(部门)盖章后,自然科学类技术合同至科技处技术转移中心(616室)审核,文科类服务咨询合同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414室)审核,凭审批单原件到校办用印室(222室)盖扬州大学合同专用章。

3.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凭双方盖章合同原件(或发送合同彩色扫描件PDF版)至技术转移中心,文科类项目负责人需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送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

4.项目立项后,负责人登录“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开票(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在平台登记后,可申请减免增值税,若申请免税必须使用科技部技术合同范本(附件2),凭免税认定清单开具免税发票,免税审批时间一般3个工作日)。负责人拍照或扫描发票发送至技术转移中心邮箱或人文社科处邮箱。

5.项目经费到帐后,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系统”中认领。横向项目严格实行“一题一户”,不得一次立项,多次认领。

具体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

自然科学类项目咨询科技处成果推广科,联系人:张新忠,张雨晴,87970470,邮箱:xzzhang@yzu.edu.cn

文科类项目咨询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联系人:吕淑青,87978920,邮箱:skc@yzu.edu.cn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月2日

附件:附件1:扬州大学合同审批表.doc

                     附件2:科技部技术合同范本.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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