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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0年度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师岗位人员系列:基础理论研究要求紧密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应用研究要求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政府战略需求。

2.党政管理岗位人员系列:研究要求紧密围绕本职工作,紧扣岗位工作特点。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设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三、申报条件

1.基本申报条件:

全校从事人文社科研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一般项目:党政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专业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青年项目:资助39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专项项目:(1)思政课专项:全校思政课任课老师可申报;(2)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相关研究的老师可申报;(3)学科交叉研究专项:开展文理、文工、文农、文医等交叉研究的老师可申报。

2.符合下列情况优先立项资助:

    (1)2019年以来新进博士教师申报的课题;

    (2)参加第九期“文科骨干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教师申报的课题;

    (3)党政系列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学校当前事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或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3)申请2020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四、研究周期

2020年度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

五、结项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准予结项:

1.立项后2年内,该课题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至少发表1篇相关论文,或在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和省级学术期刊各发表1篇相关论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3篇相关论文。成果应注明“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未注明者不予列入验收成果。

3.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或得到地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并请各学院(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须学院盖章,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kc@y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87978253。

   附件:1.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2.2020年度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人文社科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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