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学院、部门,各实体研究机构:
2019年度扬州大学乡村振兴专项基金项目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或调研报告: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符合学术规范且未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10000字(含注释)。
2.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入选“扬州大学乡村振兴系列丛书”,支付一定稿酬。
人文社科处
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
江苏城乡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6月19日
附件:2019年度扬州大学乡村振兴专项基金项目立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