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按照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既定流程,各学院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专项)选题论证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全国社科工作办于每年年底发布《课题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教育学、艺术学专项的《课题指南》一般由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在次年1月上旬发布。
自选选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其中,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待2021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可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选题论证
1.申报老师应认真研读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已立项项目的选题,根据自身研究积累、研究兴趣和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确定选题,并填写《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附件2)。
2.各学院应根据老师申报意向及其所属学科等实际情况,邀请有丰富经验的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逐个进行审题并深入论证。
3.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扎实做好选题论证工作,注重校内专家与校外专家相结合,整体推进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提高选题论证的针对性、个性化和精准度,确保选题论证工作不流于形式。原则上每个选题在正式撰写项目申请书前不少于三轮论证,其中至少有两轮由校外同行专家论证。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方案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将其纳入过程管理考核;
2.在前期选题论证基础上,各学院须在10月22-11月10日期间再组织两次校外同行专家选题论证,将确定后的选题填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选题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3.学校在学院论证基础上,将进行全校层面的综合论证,原则上只有通过选题论证后的项目,方可进入学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推荐评审程序。
人文社科处将全力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未尽事宜可联系:禹良琴,电话:87977071。邮箱:skc@yz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方案汇总表.xlsx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doc
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选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