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项目现已面向社会受理申报,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4.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5。
二、申报时间
2023年度项目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类别的《项目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禹良琴,联系电话:87977071。
人文社科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