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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项目现已面向社会受理申报,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4.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5

二、申报时间

2023年度项目从2022415日起开始申报,至6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类别的《项目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禹良琴,联系电话:87977071

人文社科处

20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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