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扬州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根据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人须登录江苏省社科联网上评奖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资料,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022年6月23日8时—7月5日18时开通网上申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即关闭,不予接受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接受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请于7月8日17 时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二、申报范围
1.扬州市社科工作者发表或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重点关注以扬州为研究对象,与扬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联,对扬州高质量发展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
外地作者应由扬州本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约请或委托,研究内容与扬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且得到实际转化运用的研究成果,可以参评决策咨询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发表或出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和部分可放宽时限的成果。包括:
公开出版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专著、编著,高校教材,点校本,地方志,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论文和社科普及类成果等(不包括译著,辞书、工具书、注释本、汇校本、年鉴、增刊)。申报人根据成果内容,对照申报平台学科分类,自行选择申报评审组。
内部应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但具有较高的实践应用价值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决策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放宽时限成果——上届评奖未申报且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成果,出版或发表时限可适当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①往届已参评成果不接受再次申报参评。其中,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 30%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再次申报参评。已获过本奖的再版成果亦不接受再次申报参评。
②中小学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涉密成果不接受申报参评。
③已获省、市级(如省委、省政府、省部委办局、省级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三、申报要求
1.放宽时限成果,申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上届评奖未申报;
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
③由三位相关学科专家(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及推荐人签名)。
2.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接受再次申报参评。
3.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再接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6.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申报参评时须提交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证明材料。
7.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一位申报者至多可申报2项成果,但只能评取1项。申报人必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同一位申报者的同一成果不建议同时申报省级评奖和市级评奖。
公开发表的成果署名以版权页为准。未公开发表的决策咨询类成果,如原件无具体署名或以单位、集体名义署名的,作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如是本市作者同外市人员合作的著作,须证明有50%以上的篇幅属本市作者所撰写的成果,方可参评全书,否则只评选其中由本市作者承担且能独立成章的部分。
9.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四、申报方式
申报网址: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
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链接进入相应申报平台。建议使用安装 Windows 系统的电脑申报,能够兼容 IE9.0+、Chrome12+、360 等主流浏览器。
在主页进入“各设区市申报入口”,选择“扬州市”,按照操作提示,填写申报资料,并下载打印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进入网络申报平台的密码为:657346DC。
公开成果须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材料类型与格式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进行。
决策咨询类成果仍以纸质形式报送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网络申报操作指南可在申报平台主页“公告通知”栏内查看,参照《省、部属高校申报人操作用户指南》。
同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的申报表一式3份。
2.成果原件2份(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可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
3.有关该项成果的学术影响、学术价值、社会评价等附件材料(决策咨询类成果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2份。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评奖获奖的著作类成果,一般不予退还,收入“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书库”。评奖工作结束后,其余申报材料可在市评奖办规定的时间内退回。
联系人:吕淑青,联系电话:87978920。
人文社科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