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扬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社科[2019]
5号)文件精神,对于2019年已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余额可全部用于项目组成员的绩效奖励,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绩效发放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和《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奖励提取审批表》(附件2),经学院和人文社科处审核确认后,在学校薪酬发放申请系统中自行预约,将预约单和《审批表》一同提交财务处核准发放,并统一纳税。
2.绩效奖励的提取并非强制性,项目负责人可以放弃绩效奖励,将经费余额用于项目的后续研究。
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26日前,将《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1份)和《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奖励提取审批表》(一式2份)集中送交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吕淑青,联系电话:87978920。
附件1:《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2:《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奖励提取审批表》
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docx
扬州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奖励提取审批表.docx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