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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立项率,即日起学校启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基础研究类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

3.应用研究类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教育部、国家社科(自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尤其要重点扶持有基础且近两年未获部省级项目的青年教师。

2.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预申报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8月15日前将《预申报评审书》电子档汇总发送至148301869@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联系人:禹良琴,联系电话:13665249513。

   

                                                                       人文社科处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25个学科门类.docx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评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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